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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统一使用塑料垃圾桶

发布时间:2011-9-1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滨州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处了解到,为整洁城市环境,滨州市环卫处自7月1日起,在市区内统一使用带盖塑料垃圾桶

 

  根据山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工作要求,滨州市环卫处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市区内使用统一带盖塑料垃圾桶,垃圾桶由市环卫处进行统一监制。目的是整洁城市环境,规范市区垃圾桶的规格、颜色和标示,确保垃圾桶使用寿命,降低各单位垃圾桶费用支出。

 

  统一带盖塑料垃圾桶原料全部为高密度原生塑料生产,内含防磨耐损结构,具有高强度、高耐酸耐碱度、高使用寿命、高抗击摔打碰撞等优势,并确保使用2年,2年内因非烟火原因导致的损坏,市环卫处将免费负责更换新桶。带盖塑料垃圾桶规格全部为标准规格240L,每只价格为350元(不含税)。

 

  据滨州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清运车辆进行更新、升级,原来使用的金属垃圾桶和自行购买的塑料垃圾桶无法配套升级后的垃圾清运车辆。也希望各单位积极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为统一规格的塑料垃圾桶,以确保市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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